凤城杨柳又堪攀,谢眺西园未拟还。
客久高吟生白发,春来归梦满青山。
明时抱病风尘下,短褐论交天地间。
闻道鹿门妻子在,只今词赋且燕关。
题中提到的谢茂秦,即谢榛;元美,即王世贞。李攀龙写此诗时,谢榛正是红得发紫的文学明星,李和王都得仰着脸看他,就像当代新进,自封的文学大师,从西欧、北欧、北美放洋归来,那腰板倍儿硬,那脸色倍儿酷,许多人来不及诚惶诚恐趋前问候一样。明代的谢榛,虽然眼睛只有一个,可有资格比他们更牛,因为,与谢茂秦来往者,可不是外国的瘪三汉学家和三流出版商,而是正经八百的藩王。藩王者谁?是说不定什么时候请到紫禁城里坐龙椅的候补天子。
他的诗,可唱,他的歌,即诗,所以,这些王爷,都把他当作上宾礼遇。
“谢榛,眇一目,年十六,作乐府商调,少年争歌之。已,折节读书,刻意为诗歌,西游彰德,为赵康王所宾礼。”(《明史》)
“谢榛为赵穆王所礼,王命贾姬独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词。歌罢,即饰姬送于榛。大河南北,无不称谢榛先生者。”(《朝野异闻录》)
根据以上这些史料,此公当是一位快活人。
赵穆王、赵康王,有可能是两个人,但也不排除为同一人。按谢榛的能量、诗情、机敏、活动能力,兼两份差,拿两份薪水,同时担任两位王爷府上的贵宾,应该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大文豪莎士比亚,不也一方面写出长诗《鲁克丝丽受辱记》,讨好他的恩主扫桑普顿伯爵;一方面将其十四行诗集,献媚地题献潘布罗克伯爵吗?用词赋去燕关的诗人,有这点需要,耍这点聪明,是无伤大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