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道这些妇女,岂尽是独自来的么?无论大家小户,都有几个男子随往。富贵绅士家,多是知礼读书的人,放出妇女挠香游寺的还少。惟有这庶民人家,比邻而居,闲常时妇女们通家往来,知廉耻、守妇道的,能有几个?彼此坐在一处,不是说自己男人长短,便是议论人家丈夫。若题起游街看庙,无不眉欢眼笑,互相传引。更兼男人,十个到有一半不是怕老婆的,就是曲意要奉承老婆的。再若到子孙娘娘庙内烧香,先占了个求养儿女的题目,比别的神庙不同,做丈夫的总心里有些不依允,也只得勉强相从。及至到了人烟凑集之地,男女混杂起来,他何尝不心跳面赤?又自己心中开解:烧香的妇女,亦不止我一家。只得随波逐流罢了。可笑他又不警悔,到了下次,依旧还放妻女出来闲荡。身上有好衣饰的,先教贼盗物色;面上有好姿色的,又被情郎留意。久后失了财物,还是小事;势必弄成个乌龟方才满意。总之,这种人一出娘胎包,他就带几分龟性,不可以理喻,不可以法绳。请看凡怕老婆的,与曲意奉承老婆的,皆其做龟之根基也。至于纵容妻女,与亲友或异姓以及同族人顽钱,其当龟较此倍速。今不言正文,插此一段议论,实由耳闻目睹,藉此回书为劝戒世人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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