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为人民服务,是以人民的名义干事业,仍可细分出几种类型,有的把这事业连同人民做了自己功业的道具,虽功成而劳民伤财;有的把自身全部溶化渗透到为人民的事业中,功成而身退名隐;而有的干脆就是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这要追溯到是否真的有仁爱之心。
二、牺牲
牺牲是一种自愿的付出,有爱才有牺牲。有各种各样的牺牲,如为情、为亲、为友、为理想、为主义、为事业的牺牲;有各种程度的牺牲,如时间、精力、健康,直至生命。又有不同性质的牺牲,有的是激于一时的义愤或个人的争强好胜,如汪精卫刺杀清摄政王,中世纪的决斗,情人的殉情等;有的是出于对理想、事业的忠诚,冷静从容地牺牲,如文天祥的殉国、诸葛亮的殉职、谭嗣同的就义等。但是有一条,凡敢牺牲者都是激于义,源于爱,自私者不能牺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牺牲属于义的范畴,大公无私,勇于牺牲是一种美德。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也宏扬这种精神,更又给予了新的含义。马克思的早期作品《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说:“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毛泽东更是从司马迁说到八路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就是说无论古今中外,无论中国的儒学还是外国的宗教,无论是马克思学说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都是把为社会的牺牲看做是一种高尚。这是基于人类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