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袁世凯提出的扩大总统权的增修约法案,国民党议员的反对自为当然,即便是拥袁的部分进步党议员,也认为总统权的无限扩大将威胁国会的地位,表示了消极抵制的态度,而且与部分国民党议员联合组成民宪党,“以贯彻民主精神,励行立宪政治为旨归”;“有撼摇吾民主国体者,必竭全力以维持之保护之”;“政府而逸出宪政常轨也,吾党认之为公敌”。他们继续进行在原有框架内的制宪工作,此时“解散国会之风声已传播”,宪法起草委员会“不得不以最短之时间”,加速制宪进程,于10月31日完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又称“天坛宪草”)11章113条的起草工作,并经三读通过提交宪法会议。“天坛宪草”基本上仍坚持了责任内阁制的精神,如国务总理的任命须经众议院通过,内阁对众议院负责,大总统发布命令须经国务员副署等;同时对总统权有所扩大,如总统可以停止国会会议,可以经参议院2/3同意解散众议院,可以不经国会同意任命部长,可以在时机紧急不能召集国会时发布教令,但须经国会委员会议决并在七日内由国会追认。“天坛宪草”表现出国民党和部分进步党人仍力图通过法制途径,限制袁世凯的个人专断,维持共和国的基本政治体制,但他们的努力在袁世凯的强力压迫下终告无效,“天坛宪草”最终也只能以草案形式留名于民国制宪史。
相关影视:泰国搞笑光头导游电影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