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4 东晋·顾恺之《洛神赋图》局部(摹本)
关于“气”,自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提出“文以气为主”和南朝画家谢赫提出“气韵生动”作为绘画六法之首以后,“气”成了诗文与艺术普遍追求的高境界之美。用“气脉”“气韵”“气象”“生气”“气势”“气息”“才气”等词语论述和评品诗文艺术者屡见不鲜。“气”的地位被抬得很高。但对“气”的理解却不完全一样,有人认为“气”是指作家的个性、气质,如曹植。有人则把“气”看成宇宙之元气和艺术的本源,如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还有人则认为“气”是指“气势”,如韩愈在《答李翊书》说:“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之与言犹是也,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然而不论哪种理解,都把“气”看得很重要,缺少“气”,文不成文,诗不成诗,画不成画。如张籍在《祭退之》中说“独得雄直气,发为古文章”。刘禹锡在《答柳子厚书》中说:“气为干,文为支,跨跞古今,鼓行乘空”。方孝孺在《与舒君》中说:“气者,文之帅也。道明则气昌,气昌则辞达”。还有黄子云说,“诗者,纯乎气息”,方东树说,“诗文者,生气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人们认为“气”并不是诗文艺术中的一个元素,而是笼盖整体的东西。它既在象中、意中、言中,又在象外、意外、言外。关于此点,叶燮的《原诗》说得特别清楚。他认为诗文是由“理”“事”“情”三者构成的,但“总而持之,条而贯之”者是“气”。所以“事、理、情之为用,气为之用也”,“三者藉气而行者也,得是三者,而气鼓行于其间,氤氲磅礴,随其自然所至即为法,此天地万象之至文也”。这就是说,“气”在诗文中不是那些具体感性的“事”与“情”,也不是有着逻辑结构的“理”,而是形而上的,却又是浩瀚蓬勃、出而不穷的精灵,它根植于宇宙的元气和作家的生命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