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英国人爱德华·戴斯,1862年在美国游历时说:“赚钱是这个国家的主要目标。美国人看重金钱与其说是为了生存,不如说是作为一生成就的证明。”在这种价值观念下,企业家普遍受到美国社会的尊敬,大学里的企业管理专业成为热门,人人都想创办企业发家致富。企业界对赚钱的热衷程度,更是其他国家的商人望尘莫及的。
在美国,鼓励发家致富是一种社会风尚,赚钱是商人的职业道德。
美国人的这种商业价值观,从根本上说起源于新教伦理道德观的影响。
新教是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的一个新的基督教派别,它对现代美国人价值观的影响非常大。
新教教义认为,人得救与否早已由上帝安排了。上帝创世时就把人分成“选民”与“弃民”两种。“选民”是上帝精心挑选的人,是注定要得救的;而“弃民”则是被上帝抛弃的人,并由此决定人世间成功与失败、发财致富与受苦受难。其中富人就是上帝的“选民”,穷人就是上帝的“弃民”。因为“贫穷是懒惰造成的”。